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稳就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就业见习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现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详情如下:
一、见习人员要求
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实行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允许跨行政区域参加就业见习。报名人员须之前未参加过就业见习。
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科(高职)、函授、成人教育毕业生。
“未就业”状态即参加就业见习时未缴纳社会保险、名下无营业执照的情形,曾参加社会保险或登记过就业的不影响未就业状态。
已参加过往期就业见习的人员本次不具备报名资格。
二、见习人员专业要求
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类专业。
三、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6个月。见习生活补贴2010元/月。
四、招募岗位及人数
邹平市财政保障中心,2人。
五、报名方式
本次见习人员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报名。请有见习意向的人员将下列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zpxkjk@126.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学历+联系电话,例:王明+本科+137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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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1.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校毕业生提供);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学历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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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7月8日18时,以收件时间为准。
报名结束后,将电话联系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统一面试,择优上岗。请务必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致使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2025年7月11日之后未接到电话面试通知人员即未通过报名审核,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43-4266798。
附件:《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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