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25 栏目: 招聘 浏览量:102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137号)和《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滨人社发〔2024〕8号)等文件规定,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乡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623个,其中普通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415人、综合考虑镇(街道)辖区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特色产业及重大自然灾害等季节特点的工作实际,招聘短期临时性公益性岗位208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人员: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人群。 5、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名下有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股东、理事、监事、监理、企业出资人及管理人员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纳入范围的身份;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3、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4、公职人员、各(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5、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干部的直系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研究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
三、招聘程序
招聘过程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见《邹平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邹平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近照直接贴在报名登记表内; ②《承诺书》一式三份(附件3); ③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社会关系)备案表(附件4); ④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⑤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一份; 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抚养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或低收入人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二孩妈妈”需提供: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出生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⑨脱贫享受政策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⑩报名防止返贫致贫公益岗需要提供扶贫办提供的脱贫享受政策的证明; ⑪报名警务助理岗的需开具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证明。 5、资格审核: 由镇(街道)人社所根据报名人员信息,联合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职能站所,分别负责审核相应类型报名人员的信息。
(二)民主评议
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精准识别机制,村(社区)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根据岗位申请报名情况,结合乡村公益性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人员类型、人员年龄、收入水平、个人能力及岗位需求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审核公示
1、各村(社区)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将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报镇(街道)复审。镇(街道)根据岗位要求,结合报名人员综合情况确定安置对象。 2、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村(社区)要根据测评结果做出承诺,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四)县级审批
镇(街道)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送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审批,并将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五)岗前培训和上岗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被安置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
四、相关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全勤的执行每人每月440元(必须全勤并完成工作任务),缺勤的按实际出勤天数拨付,并按月拨付到本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本通”账户。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其他事项
1、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严格遵守政策流程。坚持统筹谋划,要把握好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推进。要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发生,对虚假冒领、吃空饷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开发工作的全过程。在开发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机制。 3、招聘信息通过单位公告栏和会议宣传等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4、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应加强学习,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多渠道再就业。 5、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统一安排,按时参加。 6、个人申请资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7、最终聘用决定权由各镇(街道)负责确定。 8、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543-2182007
附件:
1.2025年邹平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 邹平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3. 承诺书;
4. 社会关系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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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